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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

在仍有黑热病流行的地区如新疆、甘肃、四川、陕西等省、自治区,应系统地逐年收集、整理、分析和评价黑热病的发病率、死亡率以及其它有关资料,密切注意当地的流行范围和流行趋势,供卫生管理部门对该病的防治决策提供依据。

黑热病流行已控制地区:如北京、山东、江苏、安徽等9省(市)、自治区,应通过对病原、媒介等方面的重点监测, 分析各项监测数据,对该地区的现状及防治成果作出切合实际的评价。

培训专业人员,统一标准,严格掌握监测技术。提高监测与处理疫情的能力。

有关省级专业卫生机构,应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黑热病防治,并应具有血清学和病原学检查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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