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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流”死亡病例统计采用新口径 治愈“甲流”后死于基础病患者纳入报告范围

此前,我国统计“甲流”死亡病例时,并不包括那些“甲流”已经治愈但因基础病死亡的患者。在11月6日卫生部举行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新闻通气会上,专家就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甲型H1N1流感死亡病例报告工作的通知》进行了解读。

  卫生部的《通知》要求,凡“甲流”病毒实验室检测为阳性者,“甲流”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在一个连续的治疗过程(包括转院、转科,都视为一个连续的治疗过程)中死亡的,无论有无基础性疾病,是否混合其他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感染,均纳入“甲流”死亡病例报告的范围。

  北京协和医院病案科主任刘爱民介绍,在死因统计里,世界卫生组织分为直接死亡原因、间接死亡原因和根本死亡原因。世界卫生组织一般统计的是根本死亡原因。如新加坡的第一例死亡病例就是因“甲流”造成严重肺炎,最后导致心脏病突发,死于心脏病,这名患者的根本死亡原因就是“甲流”。刘爱民说,如果按我国过去的统计口径,很容易把这样的病例纳入心脏病。这次发布的新统计口径则跟国际上是一致的。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控制与应急处理办公室主任冯子健表示,国际上死因分类还有一个规则,如果有一种传染病,又有其他的疾病,要将传染病作为根本死因,这样的死因分类有利于凸显传染病的公共卫生意义。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邓海华说,这样做符合当前国际上“甲流”死亡病例统计的通行做法,更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我国内地“甲流”死亡病例的监测工作,及时研判“甲流”的危害程度和防控形势。这种新的死亡病例报告方法开始实施以后,短时间内报告的数还会快速攀升,因为最起码以前有可能没有按照这个报。如果最近几天死亡病例增加,并不是说疾病一下变重了,只是我们的统计方法、统计口径和国际接轨了,并不能说明和我们之前的预测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来源: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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