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于2014年开始启用。为规范系统用户与权限管理,保障系统安全运行,中国疾控中心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用户与权限管理规范的通知(中疾控免疫便函【2015】741号)”,要求各省在2015年9月30日前完成系统用户和权限的清查、核实工作。各级系统管理员全面清查本级管理的用户,实行实名用户一人一账号注册管理;各业务管理员清查现有用户角色,规范用户权限;省、市、县级各业务子系统只能设立一名业务管理员。开展系统管理员、业务管理员、审计管理员和普通用户备案管理。省级系统管理员、业务管理员和审计管理员于2015年9月10日前向国家级对应的管理员提交备案表(附表1);省、市级系统管理员、业务管理员和审计管理员于2015年9月30日前完成下一级对应管理员的备案管理(附表1);各级系统管理员完成本级普通用户的备案管理(附表2、3、4、5),县级系统管理员完成所辖乡级防保机构和接种单位的用户备案管理。系统管理员和审计管理员不得由同一人承担,同一人承担多个子系统的业务管理员时,要分别向对应系统的上级业务管理员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