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增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管理,规范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攻读中心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第二章 论文要求
第三条 研究生应在导师及副导师指导下,依据中心学术论文发表管理规定,发表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保证发表论文的真实、可信。
第四条 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国际相关专业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期刊发表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第一作者学术论文(不包括以文献回顾为主要研究方法撰写的综述类文章)至少2篇。其中,至少1篇须在SCI检索期刊上发表,基础医学博士研究生发表论文的SCI检索期刊影响因子≥1.5。
(二)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期间,在国际相关专业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期刊发表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第一作者学术论文(不包括以文献回顾为主要研究方法撰写的综述类文章)至少3篇。其中,至少1篇须在SCI检索期刊上发表。基础医学博士研究生发表论文的SCI检索期刊影响因子≥1.5。
(三)硕士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在国际相关专业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期刊发表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的第一作者学术论文(不包括以文献回顾为主要研究方法撰写的综述类文章)至少1篇。
第三章 论文认定
第五条 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应以学位论文研究成果为主要内容,是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的一部分或全部。研究生需书面提交学位论文研究成果发表情况,明确说明与学位论文研究成果的相关性。
第六条 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署名
研究生必须是论文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须排名第一),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培养单位规范名称”。
导师或副导师必须是通讯作者。
第七条 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期刊
期刊的收录状态,以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刊出时间认定。
(一)中文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或者《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中收录期刊,均视为中文核心期刊。
(二)SCI期刊,SCI、SCIE、SSCI期刊均视为SCI期刊。SCI期刊影响因子,以到论文发表当年止,连续3年内的该刊最高影响因子计。
(三)学术期刊,指具有国际标准刊号或国内统一刊号的正式学术期刊。
(四)非SCI期刊的增刊、专刊、特刊、会议汇编、会议论文集均不予认定。
(五)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等权威机构发布的国际期刊预警名单中的期刊不予认定。
第八条 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发表形式
(一)研究生在学位申请时,应在规定时限向学位评定分委会提交符合要求的正式见刊论文(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以网络公开发表的SCI期刊论文可认定为“正式发表”。
(二)如使用非正式见刊论文申请学位,需提交已录用拟在申请学位年度内能够见刊的论文清样(首页需加盖期刊公章,并由研究生及其导师签字确认),及学术期刊编辑部的书面录用证明原件、缴费证明,作为学位分委会审核学位的依据。
国外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可提供已确认接受拟发表的相关证明、论文的数字标识码(DOI号),以及经研究生及其导师签名认可的论文全文。
研究生用于申请学位的论文,仅允许有1篇处于未见刊状态。
第九条 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发表时限
研究生用于申请学位的论文,期刊接受时间须在正式入学之后。
因发表文章原因不能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可申请答辩,按期毕业。从毕业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学位。逾期仍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发表论文者,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第十条 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如存在使用虚假清样或其他不实的非正式见刊文章等材料申请学位的行为,或存在其他学术不端行为,一经发现、查实,无论何时,将进行相应处理。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 研究生导师及副导师应教育并监督研究生遵守学术规范,指导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发表符合申请学位要求的论文,并在学位申请阶段作为责任人做好审核工作。
第十二条 各学位分委会应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对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授予学位要求等认真审核。
第十三条 各培养单位在学位授予工作结束后应指定专人跟踪论文正式发表情况,做好归档工作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先前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