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市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际情况,决定对参加我中心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的考生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考核。
远程网络原则上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远程复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使用钉钉会议平台作为备用系统。
考生须遵守以下考场规则:
1.请考生提前按要求做好准备,根据复试要求及安排,共同做好网络、系统和硬件设备测试工作。考生如无故不参加设备调试、复试,不与所(中心)联系,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2.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复试系统考试秩序,不得将系统登录账号或密码等信息透露给他人。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远程复试系统,准备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候考,并主动配合考务工作人员完成身份验证核查、周围环境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4.原则上要求考生采用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用于面试设备(拍摄考生正面):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或1部手机;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1部手机;在考试过程中禁用通话功能;在复试过程中严禁缩屏(缩小考试屏幕)。
5.要有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6.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保证上半身清晰可见,目视视频录像设备,头发不能遮挡耳朵,不能佩戴耳饰,严禁使用耳机或离开视频区域等。
7.考生应在现场独立作答,不得使用复试需要外的任何通信设施设备等。
8.考生在网络复试过程中不对复试现场进行录像或截屏,在复试过程中保证现场独立作答,不向第三方传播或寻求帮助,考生不对外泄露复试过程和考试内容。
9.复试过程中出现网络故障者,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考生不得侮辱、诽谤、诬陷复试考官和工作人员。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中心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严肃处理,并取消本人复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若考生对处理结果有意义,可于收到处理通知5日内申请复议。研究生院电话:010-58900341;中心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电话:010-58900224。